第11章 猎杀野猪(第1页)
思来想去,王通放弃了猎杀狼群的计划。首先是就算把这些狼全都杀光,王通也不可能都带回去,顶多带个三四只。也不能来回多跑几趟,他进山出山需要花费三四个时辰,到时候血腥味引来其他野兽,怕是等王通回来,狼群连骨头都不剩了。其次是狼的肉并不好吃,口感粗糙且腥膻味很重,王通曾经吃过狼肉,第一口的时候差点吐出来。其实要是手艺不好的话,这些野生动物的肉都不怎么好吃。这时候,狼群突然骚动起来。王通站得高看得远,就看到远处一个庞然大物朝这边奔来。野猪!王通露出喜色。野猪肉的味道可不错。而且这么大一头野猪,少数也有三四百斤,要是能猎杀掉,连肉带骨少数能出个三百多斤。而且野猪全身都是宝。毛可以制笔,皮既可以食用,也能用来做皮革,骨头和肉就不用多说了,连下水都是好东西。尤其是在这动不动就饿死人的世界,连猪血都是好东西。不过野猪比狼更难杀。野猪的皮本来就坚韧,再加上:()我,乡野村夫,皇帝直呼惹不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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